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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讯(王文)7月2日,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透露,按照长沙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目标,到2012年末,长沙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到35m2,全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将达到100%。
根据规划目标,2008-2012年,长沙市区住宅供应总量控制在3500万m2左右,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占70%以上。到2012年末,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m2,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70%以上,全市住宅成套率应达到100%,全市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新建住宅全部达到65%的节能标准。
2008-2012年,长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总体安排占全市住宅总量的10%-15%,长沙市区将划拨2200亩用于建设200万m2经济适用住房,不足部分将采取在新建商品房小区中按10%-15%的比例配建和货币化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经济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m2以内,以60-80m2为主,其中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60m2左右,以政府划拨土地形式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主要安排在二类用地上,在二环以外。
2008-2012年,长沙市区需要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约为23000户,分别通过租金补贴方式或租金核减方式解决13800户,通过实物配租方式解决9200户。期间,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计划投入资金将达到17.4亿元。根据规划,长沙市区通过划拨200亩土地用于新建20万m2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不足部分在新建商品房小区中配建,政府再将其收回或回购作为廉租住房房源。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未得到实物配租的长沙市区低收入家庭,应给予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加强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廉租住房的日常维修管理、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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