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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郴州讯(通讯员 周传美 李艳)郴州农民罗国松明知住在隔壁的少女小翠(化名)精神发育迟滞,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罗国松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罗国松不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
现年51岁的罗国松在郴州市农科所承包土地种植蔬菜,与毛某家系邻居。毛某有个精神发育迟滞(中度)的女儿名叫小翠,喜欢到罗国松家里看电视。从2006年11月开始,罗国松对时年15岁的小翠心生淫念,采用送糖果等方式进行诱骗,多次与小翠发生了性关系。2007年4月12日,罗国松发现小翠怀孕了,于是说服妻子一起将小翠带至苏仙区一家卫生院,要小翠使用化名做了人流手术。过了几天,小翠的父亲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罗国松见罪行败露,慌忙潜逃。
2007年5月28日,小翠的姐姐在郴州火车站附近发现了罗国松,立即上前将其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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