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转让签约旅客须征得旅客书面同意
 
2008-08-19 00:00:00

  长沙读者王先生问:前不久,我们一家三口与某旅行社签订到西藏旅游的国内旅游合同,合同约定了该旅游团的规模为30人,以及旅游的线路、行程、食宿等。到西藏后,因为该团只有我们3人,我们被安排与其他旅行社拼团。请问,这家旅行社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答复:《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因不能成团,将已签约的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时,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的,转让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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