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违约,定金可以不返还吗
 
2008-08-05 09:57:58

  长沙读者陆先生问:我有一套二手房要出售,5月份有一个人看过房后,交了8000元定金,我给他打了定金收条。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多月,对方迟迟不交剩余的款项。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们之间的约定。请问,如果对方反悔了,不想买房的话,我可以不返还定金吗?

  律师答复:《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责任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是买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你完全有权利不返还买方付给你的定金。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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